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2大类食品共18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8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10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三亚第三市场王琼霞淡水鱼摊销售的黄骨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三亚第三市场王菊海螺摊销售的花蛤,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万宁万城炳光生鲜摊销售的塘鲺,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文昌文城秋燕海螺摊销售的花甲,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东方东海第三市场符丽燕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六)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陈鲜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七)三亚海棠湾鸿运超市销售的标称陵水英州冠香饼厂生产的糕点酥(生产日期:2021-04-29,规格型号:220g/袋),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