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机关相关司局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外文版研制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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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