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在食品包装中故意添加全氟辛烷磺酸;
2)禁止在包装或包装组件中替代使用数量或方式造成的危害达到或大于第22a-255g节至第22a-255m节规定的化学品的材料(当前特定金属为铅、镉、汞和铬(VI))。
根据法案中的定义,“全氟或多氟烷基物质(PFAS)”和“食品包装”具有以下含义:
PFAS是指至少含有一个全氟化碳原子的有机化合物(即至少含有一个-CF2-或-CF3-脂肪链结构单元)。食品包装是指用于或直接接触任何食品或饮料的任何包装或包装组件。
新法案将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