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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6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4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7-13 08: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663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5批次不合格样品。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663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5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超标、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集宁区绿丰食品加工园二十六号房生产销售的粉条(中宽)(生产日期2020/11/27),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集宁区绿丰食品加工园二十六号房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昆区万果家购水果干果批发店销售的、九原区李家杨三女食品加工店生产的粉条(中)(生产日期2020/11/3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分公司销售的、九原区刘霞粉条加工部生产的粉条(生产日期2020/12/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赛罕区范彩霞食品店销售的、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11/18),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昆区杜毛毛食品经销店销售的、内蒙古豆清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11/23),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贾喜喜豆制品直销店销售的、内蒙古蒙豆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1/2/9),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鲜美泰肉食品经销部销售的牛腩(生产日期2020/12/21),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内蒙古食全食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丰州路分公司、内蒙古乔家大院蒙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焦糖瓜子(生产日期2020/10/1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大草原内蒙特产商行销售的、内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业酿造厂生产的草原烈马酒(60%vol)(生产日期2019/10/22),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业酿造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微生物超标的问题
 
  (一)科尔沁右翼中旗蒙艾丽奶制品店销售的、科右中旗安达风干牛肉干店生产的安达风干牛肉干(孜然味)(生产日期2020/11/1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新城区浙加都超市销售的、包头市建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香辣味)(生产日期2020/11/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销售的、奈曼旗大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达尔沁沙果干(生产日期2021/1/9),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锡林浩特市苏乐德火烤牛肉干店销售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宏福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奶茶(固体饮料)(生产日期2021/1/27),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松山区新天地百柳购物中心销售的、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1/11),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禾园粮油批发部销售的、兴和县永鑫粮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农村胡麻油(生产日期2021/1/30),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日期: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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