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营学发【2021】30号)的文件,经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团标立项会审议,决定批准《限能量平衡膳食营养实施规范》、《益生菌术语》、《预包装食品嘌呤含量分级》等10项标准项目立项,具体见附件。
请各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标委会专家意见,按立项与工作进度要求抓紧实施。工作过程中,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
附件:中国营养学会2021年团体标准立项表
中国营养学会
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