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SFA官员发现一家食品经营者在其位于金钟街(Admiralty Street)的场所从事非法食品加工和包装。该处所没有获得经营非零售食品业务的许可,即 向其他食品零售机构供应食品。所有食品都被没收。
2021年7月9日,SFA官员还发现海滩路(Beach Road)的一家零售食品店非法向超市供应在其场所制作和包装的香肠和肉干。虽然该食品店获准在其场所零售预包装食品,但并未获准经营非零售食品业务,即向其他食品零售机构供应食品。
调查显示,两家经营者加工和包装的食品在斯嘉丽超市(Scarlett Supermarket)零售。为了公众健康,SFA已指示斯嘉丽超市停止销售这些食品并将其下架。两家经营者也被指示停止生产和销售食品。新加坡食品局建议已经从斯嘉丽超市购买了涉案产品的消费者不要食用,而食用过涉案产品并担心自身健康的人士应及时就医。
根据《食品销售法》,没有有效许可证,任何人不得经营食品生产设施。任何人如在无牌处所制造食物,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美元,如属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美元或最长三月监禁,或两者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