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主体宣讲两个“十年禁渔”政策的重要意义,增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群体保护长江生态的意识,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长江禁捕,封湖育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持续深入排查。进一步加强水产品交易管理,检查市场主体是否采购、销售、加工来自长江流域的水产品和青海湖裸鲤,是否在水产制品标签标识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以及是否有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青海湖湟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主要查看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等义务,查看其厨房、养鱼池、冰柜等是否贮藏、销售有来自长江及支流和青海湖捕获的野生渔获产品,招牌、菜单及广告单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河鲜”“江鲜”等内容,重点向店负责人、厨师长等主要管理人员宣传长江禁渔、青海湖封湖育鱼的意义。
四是坚持长效整治。积极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主动加强信息互通,坚持常态化、持续性监管整治。
近期,共监管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水产品经营户12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31户次,检测网店6家次,全面营造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