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三项责任,提升防控合力。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将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市(区)政府食品安全考核重点内容。针对春、夏季野生蘑菇中毒高发,早谋划、细部署,于3月份和6月份分别下发文件,就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宣传防控责任和重点,督促各区(市)时刻绷紧弦,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市)纷纷召开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调度会,乡镇、村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进一步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将乡镇村组列为宣传防控工作主战场,筑牢宣传防控网。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充分发挥鹰潭市食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广泛发动宣传、文广新旅、市场监管、林业、农粮、卫健、教育、民政、住建等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履职尽责,共同发力,提升防控合力。
坚持三个重点,开展立体宣传。一是坚持农村防控重点,全面强化知识宣传进农村活动。将农村地区、留守老少作为野生蘑菇危害宣传防控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结合干部联村情况建立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组织村干部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走村入户,通过采取敲锣打鼓播宣传警示口号,电动车安装大喇叭移动播放提示内容,在山区林地入口设立警示牌,在村委活动室及小广场、小卖部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并利用鹰潭智能村村响广播,每日傍晚5点至6点反复播放宣传内容,引导村民不采摘、不食用、不买卖野生蘑菇及其制品,切实将宣传防控触及每个乡镇村落,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截止6月25日,已出动宣传干部、“两员”800余人次,张贴海报1000余份,出动移动大喇叭电动车1300余次。二是坚持“小手拉大手”,提升宣传效果。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加强对乡镇学校师生野生蘑菇宣传工作,全市50余家乡镇学校开展了主题班会、知识讲堂、课前小知识、宣传板报专栏、观看宣传视频等形式多样的禁食野生蘑菇宣传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野生蘑菇危害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发放了3000余份《关于禁食野生蘑菇致居民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实现“一双小手拉动一个家庭”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力。线下开展野生蘑菇危害专项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学校、进农贸市场等活动,设置展板、张贴宣传画、大屏幕滚动播放广告、发放宣传页等,面对面和群众进行宣传交流,耐心向群众讲解野生蘑菇危害,倡导群众自觉远离野生蘑菇。已开展各类线下宣传活动30余场,张贴宣传画2000余份,发放宣传页2万余份。线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旧媒介作用,发布禁止食用售卖野生蘑菇通告,播放野生蘑菇危害宣传文案、视频,微信群发布温馨提示,短信发送提示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科普宣传,提高宣传受众广度。已推送宣传视频2个,发布通告8次,发送短信提示2万余条。
强化三项工作,实现全域防控。一是强化全行业全领域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农贸市场、农村集市、食品超市、餐饮单位、农家乐等食品经营加工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农村宴席等集中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严禁采购、经营加工野生有毒蘑菇及其制品,防止野生蘑菇流入市场和餐桌。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已检查农贸市场30余家,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000余家次,发现售卖来源不明蘑菇事件6起,就地销毁来源不明蘑菇10余公斤,并及时通告售卖人员所在村镇,严禁再次发生售卖野生蘑菇事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安全生产督查,将野生蘑菇危害宣传防控工作列为重点督查项目,成立六个督察组深入县、乡、村开展野生蘑菇危害宣传防控工作督导,建立野生蘑菇防控宣传信息报告制度,形成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地防控工作情况,压紧压实防控工作。截止6月25日,已开展督导12次,发布通报2期。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加强与卫健、教育等部门沟通联系,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准备工作,完善应急救治措施,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一旦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第一时间组织救治患者,并按照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力争将伤害和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牢牢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