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2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宁国华贝城市广场店(宣城)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