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台湾地区修订农产品初级加工厂适用的特定原料类别和加工产品及其加工方...

台湾地区修订农产品初级加工厂适用的特定原料类别和加工产品及其加工方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15 10:19 来源:海关总署 原文:
核心提示:2021年6月4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发布农粮字第1101073337A号通知,修订《农产品初级加工厂适用的特定原料类别和加工产品及其加工方式》。
   2021年6月4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发布农粮字第1101073337A号通知,修订《农产品初级加工厂适用的特定原料类别和加工产品及其加工方式》。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了农粮类初级加工厂适用的原料类别(果蔬、菌菇、杂粮、咖啡、花茶、食用花卉等16大类,具体要求为:原料应为主管部门认定的传统性食品原料、或在可于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清单、或在“可供食品使用原料一览表”中,同时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其相关卫生标准)、加工产品形式(干制品、粉类、茶包等)以及加工方式(干燥、打粉、碾压、焙炒);
 
  (2)规定了水产类初级加工厂适用的原料类别(台湾产养殖鱼类、贝类、虾蟹类等6类)、加工产品形式(冷冻冷藏鱼类、贝类等产品)以及加工方式(分级、分切、烫煮、成熟、干燥等)。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21-06-15
 
 地区: 台湾 中国
 行业: 果蔬
 标签: 农产品
 科普: 农产品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