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厂房布局、设施设备、用水系统、空气净化系统、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及原料前处理、委托生产等方面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该检查共分企业自查、市局核查、省局复查三个阶段,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生产现场控制是否规范合理,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委托生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以及食品添加剂以外的物质生产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结合半年自查正进入企业自查阶段,市、区局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重点对照《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记录表》的条款对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
下一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将集中组织人员对保健食品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帮助企业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以良好生产规范迎接省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全面复检核验,以此提高企业的生产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