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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粤市监食经〔2021〕23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03 13:45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1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1〕10号)要求,统筹做好考生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1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1〕10号)要求,统筹做好考生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高考、中考期间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加强监管,落实落细考前隐患排查、考中驻点保障,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巡查功能,利用系统集中、有针对地开展网上巡查,“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最大限度地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各市局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和总结,请在中考考试结束一周内报送至省局食品经营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020-38835527) 
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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