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广泛公开征集立项建议,经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论证,省卫生健康委拟订了《2021年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书面方式反馈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提出的意见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意见应当写明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311-66165631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