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0期通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根据网民投票靠前和群众现场点抽的品种,对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0类食品201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2批次面包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蚌埠市乐华食品厂生产的公主排包(软式面包),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蚌埠市乐华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法棍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蚌埠市乐华食品厂 | 安徽省蚌埠市金牛路267号 | 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东街21号 | 公主排包(软式面包) | 130克/袋 | / | 2021-04-19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15║≤1 | 糕点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2 | 蚌埠市乐华食品厂 | 安徽省蚌埠市金牛路267号 | 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东街21号 | 肉松法棍面包 | 120克/袋 | / | 2021-04-18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14║≤1 | 糕点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