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本辖区内主体经营资格合法、购入商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报告真实有效;二是建立可追溯体系管控清单,把好市场准入关,统一印制登记台账,由各旗县市场监管局分发至农资销售经营点,要求农资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建立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建全销售台账,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农资生产、销售市场主体、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膜、滴灌带、农机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查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行为,配合农牧局开展化肥市场“双随机”检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安排好抽查批次、抽查企业、抽查人员等,实现抽查进度、抽查结果的自动统计分析,为实现抽查检查提供信息化支撑,做到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监管;四是在全市农资生产经营领域建立诚信经营承诺机制,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按要求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生产和销售农资经营户实行公开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五是拓宽农资监管渠道,加强农资经销企业监管。积极开展电商农资产品打假工作,深化红盾利剑护农专项行动,通过网上买样取证、受理投诉举报、关注舆情动态等多种方式拓宽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农牧民维权举报点作用,依托“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平台,建立本部门上下畅通、与其他职能部门内外互动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打击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六是紧扣农时,强化执法检查。以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农资市场检查、农资质量抽检抽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案件线索,及时依法处理、快速反馈;对农用地膜生产者、销售者进行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积极督促地膜生产、销售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打击违法经营。七是继续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抽检力度,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能力。下达2021年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以市场检查发现、农民群众投诉突出、新闻媒体披露、屡次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肥80个批次、地膜100个批次、滴灌带20个批次监督抽查任务;完善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销毁制度,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再次回流农村市场,尽量避免、减轻农民消费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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