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并留存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毒证明》等详细信息,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对购进冷链食品实行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储存和销售。要求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对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截止目前已接种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65人。
全面强化追溯管理。全面督促辖区冷链食品经营户运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并按要求索取“电子一票通”(食品购销凭证),对不能提供电子票据的,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其产品。以此次冷链食品专检为契机,并督促冷链食品批发企业在食品贮存场所内安装监控设备,严格落实甘肃省食品批发企业“阳光仓储”管理。
大力进行执法检查。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对冷链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无缝隙、不间断执法检查,现已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36户,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切实强化了辖区冷链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