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四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调味品共136批次,合格样品1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