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特别强调了“互联网+监管”首站经营者检查,要求各地在6月11日前完成重点冷链食品首站经营者现场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强化“浙冷链”系统应用
指导企业规范、正确赋码、扫码及录入相关信息,包括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鼓励广大消费者扫码查询、看码消费、主动填写消费信息。
强化集中监管仓管控
严格落实集中监管仓人、物、环境各项防控措施,在6月4日前对集中监管仓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包括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直接接触人员是否完成疫苗接种,作业过程是否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作业结束是否洗手消毒。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货品提高采样比例。对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质量监管,组织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应暂停作业,待评估合格后恢复作业。全面排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口罩、防护服等废弃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置。
强化省际检查站工作
根据冷链车辆流量监测数据,全省省际检查站已完成第一轮动态调整,进一步增强检查的靶向性。各检查站将进一步规范检查站设置和信息引导流程(如下图所示),请广大冷链车辆(无论运输国产还是进口冷链食品)驾驶人员主动配合检查。对于不配合的车辆,公安部门将加强道路抓拍并予以提醒教育。除固定检查站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还将随机设卡进行联合检查和宣传。
↓↓进口冷链食品省际检查站示意图↓↓
6月11日前,各地将对重点冷链食品首站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
是否按规定进行赋码并及时上传“三证”;
出仓证明为外省的是否是规范化的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
直接接触人员是否落实7天一次的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预防接种;
是否落实“三专”(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等管理要求;
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
来源 | 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