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31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09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郝太爷餐饮店的小菜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4月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州市仓山区郝太爷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4月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福州市仓山区牛霸霸自助牛肉火锅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4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福州市仓山区牛霸霸自助牛肉火锅店的味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4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
寿宁县惠客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豇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4月1日),倍硫磷不合格、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