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全省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配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覆盖全项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行配餐单位“明厨亮灶+互联网”,主动向学校、家长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以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和食品销售单位为重点场所,严查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严查销售“三无”食品、超保质期食品行为,严查“一非两超”加工行为;督促校园内外各类供餐单位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结合本地实际制作学校食堂、配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向社会和家长进行公示,为食品安全担负起应尽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切身利益。
为明确专项整治职责分工,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领导四个工作专项小组推进“学生餐”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形成有力震慑。切实推动全市中小学食堂和外购食品管理安全、规范、廉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