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风险排查。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牧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面向农村牧区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及经营主体,农村牧区集贸市场、学校及校园周边、旅游景点,以及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
二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整治,整治主体资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证件合法有效且亮证经营;整治场所环境,确保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相应的防尘、防蚊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等;整治生产经营过程,确保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全盟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23起。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类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确保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