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场所,注意查看标签标识,杜绝标签标识不规范、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食品后,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二、进入校园时,除能常温长期保存的预包装食品外,自觉做到不携带家庭自制或在外购买的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皮蛋、凉粉、凉面、卤肉等冷食类食品,生日蛋糕等糕点类食品,现榨果蔬汁、散装食品等风险较高的食品到学校内食用。
三、校内就餐时,自觉做到按时、有序、节约、卫生用餐,自觉抵制在食品销售店购买食用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鼓励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学校食堂陪餐和监督,通过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投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四、家庭就餐注意营养均衡,加工烹制中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生食蔬果清洗干净。外出就餐时,选择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餐馆。提倡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注意防范冷饮引发的胃肠道疾病。
五、防范野生菌中毒风险。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菌是否有毒。因此,建议个人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不熟悉的菌类。学校食堂、养老机构、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禁止加工野生菌类。
六、自觉文明理性消费。《反食品浪费法》已经公布施行,我们都要以法律为遵循,以美德为指引,刹住浪费之风,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食品消费理念。同时,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渔获物。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