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22 10:35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中的1批次不合格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涉及我省1家进口商。现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中的1批次不合格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涉及我省1家进口商。现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抽检的上海晶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健合(中国)有限公司进口的“可贝思幼儿配方羊奶粉(12-36月龄,3段)”(原产国:澳大利亚,规格:800克/罐,生产日期:2019-10-02,批号:126103002)维生素A项目不合格,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复检,维生素A检验结果为16μgRE/100kJ,标准值为18—54μgRE/100kJ,复检结果不合格。
 
  二、经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核,该批次被抽样产品是健合(中国)公司销售至巢湖市高运商贸有限公司后,再销售至马鞍山和县香泉金摇篮孕婴童生活馆继而销售至合肥市包河区满分母婴用品店,最终销售至被抽样单位上海晶欧商贸有限公司。健合(中国)有限公司委托货运公司向巢湖市高运商贸有限公司运输产品过程中,有54罐产品存在不按规定运输的情况,导致被抽检样品维生素A项目不合格。
 
  健合(中国)有限公司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168.39元;2.罚款467532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日期:2021-05-22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