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检查。重点检查畜禽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否严格落实畜禽产品入场查验要求,是否从定点屠宰厂(场)采购生猪产品,采购畜禽产品是否按规定查验相应的“两证两章”证明等。
二是强检测。强化畜禽产品抽检筛查力度,提高畜禽产品检测频次,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销售的猪、牛、羊等肉类开展“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重惩处。对排查过程中发现无合法来源,无法按规定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产品及经营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好养殖屠宰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相关案件信息市场排查和跟踪处置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人员136人次,检查全市18个乡镇,畜禽产品养殖场120户,畜禽产品经营户286户,超市89户,监督抽检20余批次,规范索证索票不齐全经营者5家,责令整改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