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用塑料容器标准 (TIS 998-2553(2010))》部级条例草案规定饮用水用塑料容器须符合该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尺寸、材料、外观要求、标签、抽样以及符合性和测试的标准。WTO通报号为G/TBT/N/THA/613。
《微波炉用塑料食品容器标准第1部分:用于再加热 (TIS 2493-2554(2011))》的部级条例草案规定微波炉用塑料食品容器须符合相关要求。该标准涵盖了直接接触食品的带盖塑料容器,规定了产品类型及其缩写、材料、一般要求、包装、标记和标签、抽样以及符合性和测试标准。WTO通报号为G/TBT/N/THA/614。
《微波炉用塑料食品容器标准第2部分:单次加热(TIS 2493-2556(2013))》的部级条例草案涵盖了用于微波炉一次性加热的食品接触塑料容器、盖子和其他组件。产品可由单层或多层材料制成,可耐高温最低为100℃。技术标准草案规定了产品类型及其缩写、材料、一般要求、包装、标志和标签、抽样以及符合性和测试标准。WTO通报号为G/TBT/N/THA/615。
《含氟聚合物涂层的食品接触餐具标准(TIS 2622-2556(2013))》的部级条例草案适用于“仅用于热烹饪的器皿,由金属基制成且在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一侧涂有氟聚合物涂层”,但不包括用电加热的炊具和电器。WTO通报号为G/TBT/N/THA/616。
这些条例草案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
详情参见:https://www.packaginglaw.com/news/thailand-notified-wto-four-draft-food-contact-reg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