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信息公告(第5期)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信息公告(第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17 14:02 来源: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期公布21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及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其中: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本期公布21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及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为:
 
  鹌鹑蛋1批次,为陵川县附城镇惠民如意购物广场销售的鹌鹑蛋中氟苯尼考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长豆角1批次,为陵川县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中灭蝇胺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姜1批次,为阳城县西河猪胖胖鲜肉店销售的中克百威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姜1批次,为阳城县凤城鑫能超市销售的中噻虫胺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香蕉1批次,为沁水县端氏人民超市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胡芹1批次,为沁水县端氏镇绿欣蔬菜超市销售的胡芹中噻虫胺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姜1批次,为晋城市昱顺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中噻虫胺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黄豆芽1批次,为晋城经济开发区程青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格样品207批次,具体为:
 
  1.畜禽肉及副产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甲氧苄啶、沙拉沙星、金刚烷胺、地塞米松、呋喃唑酮代谢物、莱克多巴胺。
 
  2.蔬菜114批次,检验项目为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胺磷、敌敌畏、氟虫腈、阿维菌素、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氯唑磷、镉(以Cd计)、甲氰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唑虫酰胺、溴氰菊酯、甲基异柳磷、杀扑磷、多菌灵、铅(以Pb计)、乐果、联苯菊酯、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铬(以Cr计)、亚硫酸盐(以SO计)、敌百虫、吡虫啉、噻虫嗪、涕灭威、灭蝇胺、倍硫磷、啶虫脒。
 
  3.水果类59批次,检验项目为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敌敌畏、丙溴磷、杀虫脒、联苯菊酯、克百威、水胺硫磷、杀扑磷、三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苯醚甲环唑、毒死蜱、烯酰吗啉、联苯肼酯、阿维菌素、甲胺磷、氟虫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基异柳磷、吡虫啉、腈苯唑、噻虫胺、甲拌磷、吡唑醚菌酯、啶虫脒、三唑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
 
  4.水产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镉(以Cd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孔雀石绿、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地西泮、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呋喃它酮代谢物。
 
  5.鲜蛋7批次,检验项目为氯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砜霉素、氟虫腈、金刚烷胺、金刚乙胺。
 
  6.豆类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铬(以Cr计)、吡虫啉。
 
  7.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铅(以Pb计)、螺螨酯。
 
  备注: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和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具有高效、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等特点,通过内吸和渗透作用,可替代有机磷农药。《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GB/T20769-2008)中规定,蔬菜中噻虫胺不得超过0.01mg/kg。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生姜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畜禽肉及副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31650-2019、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整顿办函〔2010〕50 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畜禽肉及副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甲氧苄啶、沙拉沙星、金刚烷胺、地塞米松、呋喃唑酮代谢物、莱克多巴胺。
 
  二、蔬菜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3-2019、GB 2762-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检验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胺磷、敌敌畏、氟虫腈、阿维菌素、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氯唑磷、镉(以Cd计)、甲氰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唑虫酰胺、溴氰菊酯、甲基异柳磷、杀扑磷、多菌灵、铅(以Pb计)、乐果、联苯菊酯、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铬(以Cr计)、亚硫酸盐(以SO计)、敌百虫、吡虫啉、噻虫嗪、涕灭威、灭蝇胺、倍硫磷、啶虫脒。
 
  三、水果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3-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果类检验项目包括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敌敌畏、丙溴磷、杀虫脒、联苯菊酯、克百威、水胺硫磷、杀扑磷、三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苯醚甲环唑、毒死蜱、烯酰吗啉、联苯肼酯、阿维菌素、甲胺磷、氟虫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基异柳磷、吡虫啉、腈苯唑、噻虫胺、甲拌磷、吡唑醚菌酯、啶虫脒、三唑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
 
  四、水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31650-2019、GB 2762-2017、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2733-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镉(以Cd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孔雀石绿、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地西泮、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呋喃它酮代谢物。
 
  五、鲜蛋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GB 2763-2019、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鲜蛋检验项目包括氯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砜霉素、氟虫腈、金刚烷胺、金刚乙胺。
 
  六、豆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3-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类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铬(以Cr计)、吡虫啉。
 
  七、生干坚果与籽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300-2014、GB 2761-2017、GB 2763-2019、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生干坚果与籽类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铅(以Pb计)、螺螨酯。
日期:2021-05-1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