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维护农村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部门累计查处案件104件,其中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1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5件,生产经营过期食品案21件,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案4件,生产经营劣质食品案16件,生产经营“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案6件,其他类型案51件,罚没款金额141.09万元。
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摸排、运用信息化系统排查等方式,摸清监管区域内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个数,摸清乡镇、村、城乡接合部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数,掌握农村食品销售者的上游食品进货来源,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其供货商台账。同时,提出了此次行动的重点品类为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
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关系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及乡村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