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鉴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制定胶原蛋白(肽)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江西省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仅在我省区域适用,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以在2021年5月28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电子邮箱:170241779@qq.com 信函邮寄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邮编: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