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情况、标签和说明书标识内容、店内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现场检查,严禁用普通食品假冒保健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保健品,同时在保健食品专营门店、药店张贴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和门店经营人员保健食品并非药品,不具备治疗功效,仅适用于特定人群,不要盲目听信夸大、虚假宣传。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8户次,对于发现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化妆品混放等问题现场进行了整改。接下来,高新区分局将继续对虚假宣传治疗功效或夸大服用效果、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督查,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都能合法经营,切实维护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