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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4期(生产环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12 11:53 来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原料乳粉等8类食品3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33批次,不合格1批次。
  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原料乳粉等8类食品3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33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10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酒类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乳制品4批次、原料乳粉1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连州燕归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生产加工的巾峰山青梅酒(12%vol)产品,酒精度不符合要求。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产品及生产单位进行核查及处理。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日期: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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