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下旬起,检查组先后对位于兴国、宁都、寻乌、上犹、崇义县的8家茶叶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品包装标签标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细致查看了生产关键控制点、出厂检验、出厂销售等记录台账,并提醒企业规范营销行为,杜绝“天价茶”。
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新增生产设备设施后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变更申请,违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问题;个别企业存在成品标签标注信息不规范、使用旧版QS标志包装标签等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问题;部分企业存在生产关键控制点记录不规范、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落实不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或移交属地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保障质量安全。目前,检查涉及企业均提交了整改报告,属地监管部门现场核查验收,责令改正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赣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质量监督抽检,密切关注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检验指标,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冒用地理标志产品品名、虚假宣传保健功效及恶意营销等违法行为,严格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置,切实规范生产加工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