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以我市商业区内餐饮企业、大型综超、连锁门店等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认真检查证照资质、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食品安全自查落实情况。并对经营主体食品贮存是否规范、餐饮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各冷链食品经营主体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通过“兰州总仓”开展销售,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落实好产品追溯、清洁卫生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各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做好门店内部卫生清洁,严格对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时刻保障食品安全。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企业38户,省局督查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对检查中新发现的9项问题现场责令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