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新化县上梅街道办向东街老玖面馆经营的,标称湖南广盛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扁粉(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标称涟源市鑫鑫米粉厂生产的湿米粉(圆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新化县孟公镇维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鸡小鸭(小鸡果+小鸭果)油炸类膨化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涟源市、新化县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市局报告。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