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以旅游景区、商业区、机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检查了叠彩区芦笛市场、七星区屏风市场、七星区桂林市花鸟市场、象山区瓦窑市场、叠彩区肉联厂冰海冷库、叠彩区虞山批发城、雁山区畜禽市场、灵川县及阳朔县高速服务站便利店等多个重点单位。
本次检查在日常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等方面的基础上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内容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监管;二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三是严禁市场销售锈色棕榈象;四是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出动检查执法人106次,检查经营户52户次,检查发现问题9起,其中,超范围经营1起,未按贮存条件存放商品2起,未落实主体责任索证索票6起。对部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如未落实索证索票、不按规定摆放食品分区经营的经营店,已要求现场整改。
下一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的以明察暗访等形式继续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流通上市,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住食品安全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