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教育部门落实食品安主体责任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校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状况等方面。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类学校基本上能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合格证明公示;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方案,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制度;积极落实“实名晨检”制度,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的落实。
但也发现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规范,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学校食堂的场所条件简陋,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设施落后;
二是责任意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不够,作为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部分学校内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流于形式;
三是部分学校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单位未索取大米同批次“镉”的出厂检测报告及豆制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同时使用的大米、食用油及食品添加剂未公示;
四是部分学校设施设备未及时检查维修,如冷藏设备温度显示不能正常运转,冻品不能确保在规定的条件下规范贮存;
五是部分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
下一步,市食安办将从以下几方面督导各地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尤其是着力改善乡镇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基础设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切实落实校长(园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各地监管部门应强化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制度,严禁违规采购加工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确保食品留样做到专用冰箱,专人管理,专人记录。
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各地要在学校食堂操作间、库房等关键关节安装摄像头,同时将食堂操作全过程电子监控和各地监管部门联网,实现学校食品远程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