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粮食局,中省直有关企业: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破解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问题;排查粮食行业本区域最大风险隐患,划出防控底线,落实有力管用措施;科学谋划、有序实施防控重大风险的硬招实招;针对”一情况、三清单“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促进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贯穿三年行动始终。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实施记录,有读书笔记。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网络教学等形式,结合实际分层次、分批次、有重点地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推进企业教育培训全覆盖,实现”企业会操作、督查会指导“。
(二)聚焦企业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见成效。一是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方案要求,以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为目标,对集中攻坚任务再部署再动员。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下沉企业抓落实,避免文件空转,通过座谈、观摩、宣讲、现场会等形式,深入企业宣传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核心内容、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并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治攻坚行动。二是企业要组织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全员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意识,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三是以”清单“为抓手,立足岗位管控风险,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治理隐患。要跟踪督办突出问题和重要隐患整改,开展隐患”清零“攻坚,实施闭环管理。四是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核心,分析企业在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责任制度攻坚,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五是通过督导检查等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管理部门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强化企业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各种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统筹抓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五细“工作要求,全面分析研判本地专项整治工作形势,结合实际统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督查督办清单,落实”一企一册“,持续推进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以工作进展”一情况“和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制度措施”三个清单“为抓手,及时掌握、认真分析进展情况,持续深入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三个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闭环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内部网、微信等媒体报道、学习文章、座谈评论等,营造宣传氛围。同时,要积极发掘先进典型,通过现场会示范、推广典型经验等措施,大力宣传本地和所属企业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推广标杆企业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国内连续发生两起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亡人事故。3月2日15时30分,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淝河粮库(新集粮站),1名作业人员在卸粮过程中被粮食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10日15时许,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科尔沁左翼后旗金宝屯粮库(租仓点),在玉米烘干作业过程中储粮囤崩塌,导致3名作业人员被粮食掩埋身亡。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突出整治重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要盯紧春季防火、安全度汛、秋粮收购等重点时段,粮食出入库等重点工作,问题较多的重点企业,储粮罩棚、保温钢板仓等重点部位场所,把”四大“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措施贯穿于三年行动中,综合发力。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管理滑坡、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进会、实地督导检查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动态”清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的过程和结果”回头看“,创新举措,制定和完善实用、管用、好用的治理措施,督导问题较多的企业认真整改,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每月底报送本月”一情况、三清单“,省局汇总整理各地信息,上报省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