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肉制品,共抽检116批次,其中合格112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3.45%。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
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生长发育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油条),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
三、水分
水分属于理化指标,水分高低反映产品的含水量。水分超标可能引起产品的功效成分或营养物质的分解、酶解变质、霉变等。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 CFU/g。
五、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中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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