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要求,落实好爱国卫生运动各项重点任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全国爱卫办制定了《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完成爱国卫生各项重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研究制订的文件
(一)印发《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二)修订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全国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三)制订印发《关于增强村级公共服务功能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负责)
(四)修订《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五)修订《农村户厕卫生规范》。(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制订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和《“十四五”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出台《“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政策文件。(体育总局负责)
(七)研究制订《关于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的意见》。(中医药局负责)
(八)研究制订《旅客列车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要求》。(国铁集团负责)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1.启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各地推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典型经验做法,编写《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指导各地落实好村规民约,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民政部负责)
3.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交通运输部负责)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全国妇联负责)
4.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立法工作,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在就餐区域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引导节约消费。(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使用。(体育总局负责)
6.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模范机关建设,建立健全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相关制度办法。(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中医药局负责)
(二)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
8.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指导督促各地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成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督促重点地区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建立高铁垃圾分类制度。(国铁集团负责)
9.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稳步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管理。(教育部负责)巩固和提升公路、水路客运站厕所环境整治成果。(交通运输部负责)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农业农村部负责)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完成全国A级景区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治。(卫生健康委负责)
11.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组织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工作。(水利部负责)
12.落实重点区域2020-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负责)
13.指导各地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完善城市市容市貌标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共建清洁家园 喜迎建党百年”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战役。(农业农村部负责,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14.指导各地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民政部负责)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卫生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商务部负责)组织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开展站段场区清洁活动。(国铁集团负责)
15.探索开展各地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监测评估。(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强化社会健康综合治理。
16.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重新确认一批国家卫生城市。对国家卫生城镇评审专家进行培训。(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17.总结健康城市建设优秀案例,编写健康城市建设指南。(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18.加快推进健康村镇、社区、学校、家庭、单位等健康细胞建设。(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开展铁路系统健康企业建设。(国铁集团负责)
19.研究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2020年度健康城市评价,指导做好第三方评估。(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0.推动解决餐饮从业人员“不懂法、难整改”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三、组织开展的活动
(一)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系列宣传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强化预防为主、健康优先理念,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全国爱卫办、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新华社、人民日报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举办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现场活动。(全国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四)引导各地和学校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教育部负责)
(五)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探索和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形式。(体育总局负责)
(六)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中医药局负责)
(七)结合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举办爱国卫生职工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动员各行各业职工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国总工会负责)
(八)开展“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共青团中央负责)
(九)聚力“巾帼健康行动”,组织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中国行”“母亲邮包—家庭健康包”等活动。(全国妇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