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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信息公告(第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4-14 13:41 来源: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期公布10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为百日整治行动保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22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样品102批次。
  本期公布10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为百日整治行动保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22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样品102批次。
 
  合格样品102批次,具体为:
 
  一、饼干
 
  1.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9项指标。
 
  二、餐饮食品
 
  1.餐饮食品17批次,检验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蒂巴因、铬(以Cr计)、可待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氯霉素、吗啡、那可丁、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硒酸钠计)、胭脂红、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罂粟碱、游离性余氯等19项指标。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
 
  1.茶叶及相关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草甘膦、吡虫啉、内吸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啶虫脒、吡蚜酮、敌百虫、甲拌磷、克百威、氯唑磷、灭线磷、水胺硫磷、氧乐果、茚虫威、丙溴磷、毒死蜱、莠去津等24项指标。
 
  四、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等8项指标。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1.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项指标。
 
  六、豆制品
 
  1.豆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0项指标。
 
  七、方便食品
 
  1.方便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铅(以Pb计)、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4项指标。
 
  八、糕点
 
  1.糕点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21项指标。
 
  九、罐头
 
  1.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为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亮蓝、靛蓝、诱惑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商业无菌等8项指标。
 
  十、酒类
 
  1.酒类5批次,检验项目为甲醇、酒精度、氰化物(以HCN计)、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展青霉素等7项指标。
 
  十一、粮食加工品
 
  1.粮食加工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镉(以Cd计)、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13项指标。
 
  十二、肉制品
 
  1.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等10项指标。

  十三、乳制品
 
  1.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7项指标。
 
  十四、食糖
 
  1.食糖4批次,检验项目为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残留量、还原糖分、螨、色值、蔗糖分、总糖分等7项指标。
 
  十五、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极性组分、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酸价、酸值/酸价、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9项指标。
 
  十六、蔬菜制品
 
  1.蔬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镉(以Cd计)、纽甜、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15项指标。
 
  十七、薯类和膨化食品
 
  1.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9项指标。
 
  十八、水产制品
 
  1.水产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5项指标。
 
  十九、水果制品
 
  1.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哒螨灵、大肠菌群、啶虫脒、噁唑菌酮、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菌落总数、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霉菌、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肟菌酯、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唑螨酯等20项指标。
 
  二十、糖果制品
 
  1.糖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6项指标。
 
  二十一、调味品
 
  1.调味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罗丹明B、铅(以Pb计)、三氯蔗糖、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I-IV、酸价/酸值、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酸(以乙酸计)等20项指标。
 
  二十二、饮料
 
  1.饮料7批次,检验项目为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蛋白质、二氧化碳气容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耗氧量(以O2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浑浊度、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三聚氰胺、三氯甲烷、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铜绿假单胞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等24项指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饼干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餐饮食品检验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蒂巴因、铬(以Cr计)、可待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氯霉素、吗啡、那可丁、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硒酸钠计)、胭脂红、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罂粟碱、游离性余氯。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茶叶及相关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草甘膦、吡虫啉、内吸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啶虫脒、吡蚜酮、敌百虫、甲拌磷、克百威、氯唑磷、灭线磷、水胺硫磷、氧乐果、茚虫威、丙溴磷、毒死蜱、莠去津。
 
  四、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六、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食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铅(以Pb计)、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八、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九、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罐头检验项目为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亮蓝、靛蓝、诱惑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商业无菌。
 
  十、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酒类检验项目为甲醇、酒精度、氰化物(以HCN计)、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展青霉素。
 
  十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镉(以Cd计)、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
 
  十二、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肉制品检验项目为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十三、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乳制品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十四、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糖检验项目为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残留量、还原糖分、螨、色值、蔗糖分、总糖分。
 
  十五、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极性组分、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酸价、酸值/酸价、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十六、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制品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镉(以Cd计)、纽甜、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
 
  十七、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薯类和膨化食品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八、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产制品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九、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果制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哒螨灵、大肠菌群、啶虫脒、噁唑菌酮、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菌落总数、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霉菌、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肟菌酯、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唑螨酯。
 
  二十、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十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味品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罗丹明B、铅(以Pb计)、三氯蔗糖、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I-IV、酸价/酸值、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酸(以乙酸计)。
 
  二十二、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料检验项目为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蛋白质、二氧化碳气容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耗氧量(以O2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浑浊度、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三聚氰胺、三氯甲烷、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铜绿假单胞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
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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