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标称淮北市相山区马永小吃店生产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称淮北市相山区徐芹芹早点店生产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第十四期.doc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