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长江禁渔工作开展以来水产品经营户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规范经营提出具体的要求。重点宣讲了《长江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禁止收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进货及销售查验记录义务、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汪凯在会上强调: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各水产品批发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水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向销售方提供发票义务,确保采购和销售的水产品及其制品来源可溯,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三是加强执法,形成对长江禁渔工作的高压态势,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
会上还发放了《“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的倡议书》和禁渔宣传画册,与水产品批发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
全市12 家较大规模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和部分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