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印发《巴中市食品安全述职检视评议办法(试行)》。
据悉,该市将建立“好差评”机制,对各区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综合考评。
《办法》规定,述职检视评议对象为各区县(含巴中经开区)、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述职检视评议原则在每年12月进行,以会议方式现场评议,由巴中市食安办牵头组织。考评总分为100分,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食品安全专家、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市内新闻媒体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组,负责对各区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述职点评和现场评议打分。
根据得分,将评议对象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其中,区县得分第1名为“好”等次、第2至5名为“一般”等次、第6名为“差”等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前8名为“好”等次、第9名至第21名为“一般”等次、第22名至第24名为“差”等次。评议结果将纳入当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