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以与保健食品消费群体(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密切相关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人为重点领域,以药品经营店、保健食品经营店(批发、零售)、商场超市、直营店为重点整治场所。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经营项目是否包含“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标签、说明书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批准文号,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等。同时,对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以普通食品假冒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针对少数经营者存在的未设立提示牌或提示牌内容、警示语设置使用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47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主体867家次,检查发现问题63条,已责令整改63家,责令停产停业1家;立案1家(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涉案金额2417元,罚没款10350 元;共举办科普宣传33场次,参加人数5100人,发放宣传资料7280份。
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下一步,该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保健食品监管: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扎实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加强线索排查、深挖案源,严厉查处一批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三是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联动执法作用,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加大保健食品宣传力度,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新的成效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