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茶叶企业建立和完善从茶园管护、鲜叶收购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全链条追溯台帐,鼓励有条件企业建立电子追溯体系。要督促茶叶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茶叶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规范散装茶叶销售行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等方式,加强对茶叶产品监督管理,依法严惩非法添加、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媒体披露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茶叶制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累计抽检茶叶及代用茶制品175批次,全部合格。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自3月31日-5月31日结束,监督检查结果将录入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