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意见,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
重点工作安排共23项具体工作,可概括为6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二是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三是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五是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六是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重点工作安排以“开展十二大攻坚行动”为抓手,即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食品生产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护苗”、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护老”、“优质粮油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网络食品“网剑”、“三小”食品整治、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十二大攻坚行动,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