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温江区召开全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指导员聘任会议,标志着该区学校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全面施行。自即日起,37名富有食品安全监管及执法经验的学校食品安全指导员将“走马上任”,为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指导员等共计近250人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指导员“四项职责”
01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制度
对学校晨检、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留样、加工操作、清洁消毒等制度和操作进行规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02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协助学校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03协助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协助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等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04及时反馈学校食品安全状况
定期向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定期与学校相互反馈食品安全情况。
会议强调
校长要“上岗”
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食品安全指导员联络机制,积极主动邀请食品安全指导员参与和指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培训工作。
家校监督机制要“运行”
学校需成立有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如建立家委会、膳食委员会等,并邀请指导员加入便于指导员全面掌握学校食品安全情况。
学校食品工作要“落实”
学校要严格做好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考核、进货查验、食品留样、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公示、应急处置等工作。
下一步,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指导员员培训与行政指导,充分发挥指导员制度优势,有力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推动成都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