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迅速开展排查。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极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羊肉销售者及第三方冷库等羊肉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对来自河北沧州市青县及来源不明的羊肉及其制品,立即封存、停止销售,进行全覆盖快检筛查,发现瘦肉精项目呈阳性产品,立即对其开展监督抽检固定证据,立案查处。
二是严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执法检查中,对发现有瘦肉精羊肉及来源不明的羊肉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快查快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羊肉等畜禽肉类极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羊肉销售者、餐饮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商品查验、建立购销记录、留存购货票据凭证等主体责任,切实防控无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来源不明的羊肉进入市场。
各县区局、局属各分局加强属地监管,在各辖区同步开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1628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279家次,检查羊肉销售者939家次,抽样检验32批次,暂未发现河北沧州市青县“瘦肉精”羊肉流入信阳市市场,同时通过快检筛查暂未发现市场销售含“瘦肉精”的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