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标称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2批次即食海蜇丝不合格,抽样单编号分别为GC20000000005132396、GC20000000650832880,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005132396的即食海蜇丝
2020年10月24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胶州市哲汤惠日用百货店经营的即食海蜇丝(生产日期:2020年9月24日)进行监督抽检(网抽)。经检验,该批次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11月23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即食海蜇丝共生产160袋,共计32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即食海蜇丝。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立即对该产品进行召回。
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80的即食海蜇丝
2020年11月9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胶州市哲汤惠日用百货店经营的即食海蜇丝(生产日期:2020年11月2日)进行监督抽检(网抽)。经检验,该批次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12月9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即食海蜇丝共生产620袋,共计12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即食海蜇丝。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立即对该产品进行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