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868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其中合格840批次,发现不合格2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未发现不合格;肉制品发现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发现不合格17批次;食用农产品发现不合格8批次。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210319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