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将军大道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桂林智仁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5瓶,共计7.5公斤,货值619.5元,已销售14瓶,共计7公斤,库存(未销售)1瓶,共计0.5公斤。未召回原因:展开召回,因消费完毕,无法召回。经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土蜂蜜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并留存了购进票据,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的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说明进货来源,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